民國56年成立「松山奉天宮管理委員會」,由信徒中相互選舉擔任,委員、監事任期四年,均為無給職。
管理委員會下設總幹事1名,並有總務、財務、營繕、祭典、慈善、誦經、福壽、膳宿、接待、藝文、公關、廟務、義工等十三
組,分掌各項事務。
副主任委員 / 林錦松、劉于彰
常務委員 / 余文進、林周美月、林誠騰、簡玉枝、王謄健
委員 / 王文寶、詹明勳、陳世龍、柯利珠、阮美女、林麗花、黃平泰、顏美芳、劉陳富美、陳清美、
陳萬益、黃清水、王貞傑、王河傳、林俊傑、杜英桂、林永和、姚哲夫、鄭春絲
總幹事 / 林誠騰
監事主席 / 許憲銘
監事副主席 / 洪武勇、劉人杰
監事 / 郭碧東、彭炳義、詹光成、郭景聰、張展財
榮譽主任委員 / 陳博貞
諮議會主席 / 林穆泉
諮議會委員 / 王施美雀、劉樹林、林明立、吳輝龍